登录
注册
积分:0
开通VIP会员 · 享八大权益
未开通
农小蜂VIP , 您的专属数据定制管家
立即开通
退出登录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
2025-05-23
70 阅读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
首页 涉农政策 政策库 内容详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9日


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函》(农科(资环)函〔2025〕2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省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14万亩,项目区农膜处置率不低于85%。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因地制宜选择马铃薯、花生、大蒜、烟草、鲜食玉米、水稻、瓜菜等适宜作物,按照适度集中原则,稳妥有序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确保产品与区域气候资源条件相适应、与作物生长发育需求相匹配。优先选择已在本区域或我省范围内开展过试验示范,适应性好、匹配度高的全生物降解膜产品。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保持试点政策连续性,继续选择双城区、尚志市、宾县、依安县、梅里斯区、龙江县、富裕县、宁安市、东宁市、汤原县、佳木斯郊区、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大同区、北林区、虎林市、勃利县等18个县(市、区),开展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


(二)实施周期。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底前。


(三)支持重点。试点资金重点支持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对象应聚焦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合作社、种植大户等。


(四)补贴方式。可采用直接补助、先买后补、间接补助,鼓励采取整区域集中采购等方式,保障地膜质量,降低综合使用成本。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的,按照有关要求,应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五)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模板参照但不限于附件2-1),明确实施区域、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主体和作物)、补助标准等内容,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续方案如有调整,及时进行报告。


(六)项目验收。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实施地块面积、用膜标准等内容进行核查,形成验收报告,保证推广效果和补助发放的准确性,验收报告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试点县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承诺试点资金专款专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建立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从项目组织运行、资金管理、工作推进等方面加强监督指导,抓好试点任务落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配合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为项目实施夯实工作基础。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因地制宜研究完善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配套农艺措施。


(二)强化资金规范使用。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调度试点县资金使用进度,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对所辖试点县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职责,督促做好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工作。试点县可在实施周期内采取“验收一批、公示一批、拨付一批”的方式,加快资金支付,同步将资金使用情况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资金规范使用。


(三)强化项目管理。试点县要建立完善项目台账,全程监管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会同乡镇、村委会形成《2025年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申报补助统计表(村级)》(附件3),对覆膜地块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附件4),验收合格的建立乡镇《2025年度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补助统计表》(附件5),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乡镇将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形成县级《2025年度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补助统计表》(附件6)。


(四)强化工作宣传。试点县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广播电视和明白纸等媒介,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政策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试点县要在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和分类处置体系,探索与可再生资源回收、垃圾收运、农资销售体系等相结合,及时开展地膜回收处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报送项目推进情况,2026年6月15日前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浩 吴德亮

电    话:0451-82320691

电子邮箱:2583491648@qq.com


附件:1.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2-1.**县(市、区)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2.**县(市、区)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25年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申报补助统计表(村级)

   4.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5.2025年度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补助统计表(乡镇级)

   6.2025年度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补助统计表(县级)

查看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doc
105.50KB 2025-05-23
查看
下载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doc
105.50KB 2025-05-23
查看
下载
推荐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的通知
2025-05-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2025-05-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3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30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30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南繁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种业
2025-05-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作社
农场
2025-05-30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5-30
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补助项目的通知
2025-05-29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29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微信:nxf365
反馈建议
知识产权